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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15 12:12: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为做好中、小养猪场户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中心起草了《中小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写了《中小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知识问答》(以下简称《问答》),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指南》和《问答》,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前言

非洲猪瘟是严重危害生猪养殖业的疫病之一。目前,既没有安全有效的预防用疫苗,也无有效的治疗药物。疫情发生后只能采取扑杀发病和感染猪的措施,以消灭传染源。养猪场户可以通过实施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阻止疫情发生。为指导中、小养猪场户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制定本技术指南,供相关人员参考。

1.目的

非洲猪瘟是严重危害生猪养殖业的疫病之一。目前,既没有安全有效的预防用疫苗,也无有效的治疗药物。疫情发生后只能采取扑杀发病和感染猪的措施,以消灭传染源;而未发生的养猪场户可以通过实施生物安全措施加以防控。本指南旨在为中、小养殖场户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非洲猪瘟概述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发病率和病死率可高达%。猪(包括家猪和野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易感宿主,且无明显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没有证据显示其它哺乳动物能感染该病。

2.1病毒特性

非洲猪瘟病毒在低温条件下保持稳定,4℃时可存活天以上,-20℃以下可存活数年;病毒在25-37℃时可存活数周,但对高温抵抗力不强,56℃、70分钟或60℃、20分钟,可被灭活,℃时可迅速被杀灭。

非洲猪瘟病毒耐酸碱,能够在很广的pH范围内存活。在pH1.9-13.4时能存活2小时以上。在pH3.9(强酸性环境)或ph11.5(强碱性环境)的无血清介质中能很快被灭活。但在有血清存在时,其抵抗力显著提高,如在pH13.4(强碱性环境)中无血清情况下只能存活21小时,而有血清存在时则可存活7天。

在自然条件下,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长时间保持感染性。在病猪粪便中可存活数周;在未经熟制的带骨肉、香肠、烟熏肉制品等中可存活3-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在冷冻肉中可存活数年;在餐厨剩余物(泔水)中存活时间较长。

非洲猪瘟病毒粒子表面有囊膜,对乙醚、氯仿等有机溶剂敏感,常规消毒剂如氢氧化钠、次氯酸盐、醛类制剂等均可灭活病毒。

2.2传染源与传播途径

2.2.1传染源

发病猪和带毒猪是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染源。发病猪的组织、体液和分泌物中含有高滴度的病毒,经唾液、泪液、鼻腔分泌物、尿液、粪便和生殖道分泌物排出体外。感染猪的猪肉产品,被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泔水、栏舍、车辆、器具、鞋靴、衣物等也能够携带病毒,间接感染健康猪。

2.2.2传播途径

非洲猪瘟是高度接触性传染病,经口(消化道)是主要感染途径,发病猪舍内由气溶胶可短距离经呼吸道感染。主要通过猪只的直接接触、间接接触、饲喂被污染的饲料和吸血昆虫叮咬而传播。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污染的车辆与人员机械性带毒进入养殖场户、喂猪餐厨废弃物、感染的生猪及其猪肉产品调运。

2.3临床症状与病理变化

2.3.1临床症状

依临床症状和病程长短,可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亚急性型和慢性型。最急性型:无明显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急性型:体温可高达42℃,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可视黏膜潮红、发绀。眼、鼻有黏性或脓性分泌物;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共济失调或步态僵直,呼吸困难,病程延长则出现其他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

病死率可达%。病程4-10天。

亚急性型:症状与急性相同,但病情较轻,病死率较低。体温波动无规律,一般高于40.5℃。仔猪病死率较高。病程5-30天。

慢性型: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关节肿胀,皮肤溃疡。死亡率低。病程2-15个月。

2.3.2病理变化

最急性型病例可能无明显的病理变化。

急性型和亚急性型病例的典型病理变化,包括浆膜表面充血、出血,肾脏、肺脏表面有出血点,心内膜和心外膜有大量出血点,胃、肠道黏膜弥漫性出血;胆囊、膀胱出血;肺脏肿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体,气管内有血性泡沫样黏液;脾脏肿大,易碎,呈暗红色至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边缘钝圆,有时出现边缘梗死。颌下淋巴结和腹腔淋巴结肿大,严重出血。

慢性型主要引起呼吸道的变化,病变为纤维素性胸膜肺炎,肺干酪样坏死;纤维性心包炎、心外膜炎以及关节炎;有时可见肾脏、皮肤点状出血、坏死;母猪流产,流产胎儿全身水肿,皮肤、心肌、肝脏和胎盘可见点状出血。

3.风险评估

猪场风险评估是指对病原传入猪场并在场内传播的各种潜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识别关键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从而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定期调查了解猪场周边社会和自然环境、疫情发生状况,结合猪场生物安全条件,对病毒可能的传入途径进行系统分析,发现生物安全关键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3.1周边环境

3.1.1高风险场所

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粪污消纳点、农贸交易市场、其它动物养殖场户、垃圾处理场、车辆洗消场所及动物诊疗场所等均为生物安全高风险场所。养殖场周边高风险场点多、场区布局不合理、防疫条件差,贩运人员多、防疫意识差,车辆清洗消毒不彻底,病毒传入风险越高。

3.1.2周围养殖状况

实地查看并统计0-3千米、3-10千米范围内猪场数量和猪只存栏量,养殖场周边养殖场户多、距离近、密度大、自然隔离条件差,交通道路交叉,病毒传入风险越高。

3.1.3周边疫情

养殖场周边疫情越重,如猪场处在下风方向、河流下游等,病毒传入风险越高。

3.2地理位置猪场所处地势较低,猪场离公共道路越近,周边公共道路交叉越多,与城镇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距离越近,病毒传入风险越高。

3.3关键风险点

3.3.1餐厨废弃物(泔水)

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喂猪,或养殖人员接触外部生肉或参与餐饮活动后,未经淋浴和消毒就接触生猪,是小型养殖场户病毒传入的主要途径之一。

3.3.2车辆

外来车辆,或者去过高风险场所的本场车辆,未经彻底清洗消毒进入养殖场,是病毒传入的主要途径之一。车辆包括:运猪车(正常猪、淘汰猪)、饲料车、物资车辆、拉粪车、无害化处理车辆、私人车辆等。

3.3.3猪只引进

处于潜伏期的生猪、带毒精液或本交配种时,病毒可传入。

已挑选出售的生猪因各种原因返回猪场继续饲养,接触被病毒污染的车辆、人员、物品并感染,是病毒传入的重要途径。

3.3.4人员

外来人员,或者去过高风险场所的猪场人员,返回后未更换衣服/鞋并严格消毒进入养殖场,是病毒传入的重要途径。包括:生猪贩运/承运人员、车辆司机、保险理赔人员、兽医及技术顾问、兽药/饲料销售人员、猪场采购人员、外出员工和外来机械维修人员等。

3.3.5水源

病毒污染的河流、水源可传播病毒,特别是当周边有丢弃死猪的现象存在时,水体被污染的可能性很大,可导致病毒传入。

3.3.6风险动物及生物媒介

在病毒高污染地区、养殖密集区,养殖场内的犬、猫、禽、蜱、蚊蝇和场外环境中的啮齿动物、鸟等,可能携带病毒并机械传入。

养殖场周边有野猪活动并携带病毒,可导致病毒传入。

3.3.7饲料

使用自配料的养殖场饲料原料被污染,或使用成品料的养殖场其饲料中含有受污染的猪源成份(肉骨粉、血粉、肠黏膜蛋白粉等),可导致病毒传入。

3.3.8其它物资

食材、日用物品、兽药、疫苗等其它入场物资,如外包装被病毒污染,未经消毒就进入养殖场,也可导致病毒传入。严禁携带任何种类的外来猪肉制品进入本场。

4.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猪场生物安全是指生猪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或是阻断病原体侵入、侵袭猪群,保证猪群健康与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控制疫病的综合性技术与管理措施。

4.1场内布局

4.1.1围墙

建设环绕猪场的实体围墙或隔离设施(如铁丝网、围栏),与周围环境有效隔离,围墙不能有缺口,有条件的可在围墙或隔离设施外深挖防疫沟。

4.1.2大门

猪场采用密闭式大门,设置“限制进入”等明显标识。有条件的猪场,在门岗处设置入场洗澡间,洗澡间布局须洁净区、污染区分开,从外向内单向流动,洗澡间须有存储场外人员衣物的柜子;门岗设置物资消毒间,消毒间设置净区、污区,可采用多层镂空架子隔开,物资由场外进入消毒间,消毒后转移至场内;门岗设置全车洗消的设施设备,包括消毒池、消毒机、清洗设备及喷淋装置等。猪场可根据实际购买不同类型设施,但必须满足考虑车辆消毒、人员更衣换鞋、物资去外包装消毒等功能。

4.1.3分区管理

有条件的猪场,应适当划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即人员办公生活场所与猪群饲养(含隔离)场所分开。如无条件的猪场,也应根据猪群生长阶段,分群饲养在不同的猪舍。

4.1.4洁净区与污染区

洁净区与污染区是相对的概念,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为相对的洁净区,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为相对的污染区。在猪场的生物安全金字塔中,公猪舍、分娩舍、配怀舍、保育舍、育肥舍和出猪台的生物安全等级依次降低。猪只和人员须从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地方到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地方单向流动,严禁逆向流动。尽管各个猪场实际情况不同,但遵循相同的原则,生产区人员流向要做到先健康猪群后发病猪群、先小日龄猪群后大日龄猪群、先洁净区后污染区。最好专人管理单一猪舍,避免病原交叉传播。

4.2猪群管理

4.2.1禁止场外散养或放养

严禁传统的场外散养和放养模式,防止家猪与野猪接触,避免家猪在外随意采食丢弃的垃圾食物。被居民随意丢弃的垃圾食品等,常常携带大量致病微生物,接触或采食后,容易导致疫病发生。

4.2.2实施“全进全出”管理制度

“全进全出”模式是指整个猪舍同时进猪,同时出栏的养殖方式,是猪场饲养管理、减少疫病循环传播的核心。猪场根据饲养单元大小,确定饲养量,实行同一批次猪同时进、出同一猪舍单元的饲养管理制度。

4.2.3引进猪只的管理

严格执行引种检测、隔离,坚持自繁自养。引种前需经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确认阴性,可进行场外或场内特定区域隔离检疫,确认安全方可引种。对于只养育肥猪的猪场,全部空栏消毒后再购入仔猪,并应到非疫区、有良好声誉和信用的正规养猪场,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方可购进,并注意观察入场后健康情况。

4.2.4每日临床巡视

排查做好非洲猪瘟的日常巡视排查,便于早发现、早检测、早扑杀。养殖场户要加强学习和掌握最基本的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每天进行健康检查。一旦发现家猪精神不好,厌食,体温升高,皮肤发红等临床症状,甚至发病、死亡猪只增多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也可采集口腔液、粪便拭子等送检,以便及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2.5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养猪场户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主动履行强制免疫责任。要在当地动物疫控机构的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做好生猪口蹄疫、猪瘟等重大疫病的免疫,尤其是春季、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和评估,同时注意补栏补针,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4.2.6猪只转运管理

猪只转运一般包括断奶猪转运、淘汰猪转运、育肥猪出栏转运以及后备猪转运。根据是否自有和可控,将运输车辆分为两类:自有可控车辆可在猪场出猪间(台)进行猪只转运;非自有车辆不可接近猪场出猪间(台),由自有车辆将猪只转运到中转站(台)交接。

4.2.7售猪管理

禁止生猪贩运人员、承运人员等外来人员,以及外来拉猪车辆进入养殖场。

避免场内外人员交叉。猪场赶猪人员严禁接触出猪间(台)靠近场外生猪车辆的一侧,外来人员禁止接触出猪间(台)靠近场内一侧。

售猪前及后,立即对出猪间(台)、停车处、赶猪通道和装猪区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注意:出猪间(台)及附近区域、赶猪通道应硬化,方便冲洗、消毒,做好防鼠、防雨水倒流等工作。

4.3人员管理

4.3.1人员入场前注意事项

人员在进场前3天不得去其它猪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及动物产品交易场所等生物安全高风险场所。

4.3.2人员进入猪场的流程

根据不同区域生物安全等级进行人员管理,人员遵循单向流动原则,禁止逆向进入生物安全更高级别区域。

进入办公/生活区域人员,要更换干净消毒过的衣服及鞋靴,洗手消毒后入场,或有条件洗澡时,要多注意头发及指甲的清洗;携带物品经消毒后入场,严禁携带偶蹄动物肉制品入场;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前,人员要在生产区洗澡间洗澡,所携带物品须经生产区物资消毒间消毒后,方可带入。

4.3.3人员进入猪舍的流程

人员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各自工作区域,禁止进入未被授权的工作区域。每栋猪舍入口处都应该放置消毒池(桶)、洗手消毒盆。进出猪舍前注意洗手,清洗、消毒工作靴。程序是:先刷洗鞋底鞋面污物,后在脚踏消毒池(桶)浸泡消毒。人员离开生产区,将工作服放置含有消毒剂桶中浸泡消毒。严禁饲养人员串猪舍。如确需进入,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靴。

4.4车辆管理

4.4.1猪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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