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句容市201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依法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安排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为了使《意见》实施到位,我市严格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不得擅自接纳其他学区的新生入学,不得招收无学籍证明的市外户籍学生,更不能将在籍学生录取为新生。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
同时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未经教育行*部门批准,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参加奥数等各类竞赛挂钩,以获奖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健全和完善招生收费公示制度和监察机制,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继续实行帮困助学,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