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为医生 http://m.39.net/pf/a_8505686.html心包积液:心包是由壁层与脏层组成的一个封闭囊袋,正常心包腔含少量(20~50ml)液体起润滑作用,心包腔内液体量增多称为心包积液。中晚期妊娠产前超声检查中会见到胎儿心包积液,有文献报道低危妊娠孕妇中有44%的胎儿出现厚度≤2mm的心包积液,但是心包积液量的正常值与病理值的界值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定。参考Dizon等指标,胎儿心包积液按最大深径分≤2mm为少量,2~4mm为中量,>4mm为大量。
临床观察中,妊娠中晚期,胎儿没有合并其它结构异常时,少量至中量心包积液胎儿随访至新生儿一般没有异常表现。
早在年即有人提出胎儿心包积液可能为宫内感染发生胎儿心内膜炎所致。至今病因仍未明。引起心包积液的原因较多,主要是与感染有关,大致可有以下几种:(1)病*感染;(2)细菌感染;(3)结核感染;(4)肿瘤;(5)其它的病因等等。不同原因引起的胎儿水肿一般表现为胎儿皮下水肿、腹腔积液、胸腔积液等,但心包积液常常是最早出现的。导致胎儿水肿的原因包括:胎儿、脐带、羊水和胎盘等因素,溶血,宫腔内感染等。胎儿方面的因素,多见于胎儿血型不合引起的溶血,胎儿多发畸形,染色体异常疾病等,都可能出现胎儿心包积液。
有学者采用组织多普勒技术测量Tei指数评价胎儿的心室功能,研究发现妊娠期有少量心包积液胎儿心脏心肌功指数未受到损害,中量及大量心包积液胎儿心脏心肌功指数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心包积液胎儿积液量与孕周有关系,一般随着孕周的增加,心包积液量会减少,甚至消失。
但目前对于胎儿心包积液的研究多数仅局限在临床观察上,对有关心包积液胎儿的心功能状况以及随积液量和孕周改变的动态研究报道比较少,有待进一步研究。某些疾病如染色体异常、先天性心脏病等往往在妊娠期即可出现胎儿心包积液,同时出现心功能的异常。一旦发现胎儿心包积液时,应系统检查胎儿,包括胎儿结构是否有异常,心脏节律和全身性水肿等,如果胎儿不合并其他结构异常,对中、大量心包积液的胎儿心脏做进一步的心功能检查,排除胎儿心脏早期功能异常及有无其他潜在畸形。
胸腔积液胎儿胸腔积液指在胎儿发育过程中因各种病因引起的异常液体聚集在胸膜腔内,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胸腔积液临床难以区分。超声检查和胸腔穿刺抽液是产前诊断的有效方法,适当的宫内和产后处理有助于降低围产儿病死率。
胎儿胸腔积液的原因很广,可以由于淋巴液产出过量或重吸收障碍,乳糜胸是最常见原发性胸腔积液的原因;其它包括病*感染,遗传性或疾病,免疫性或非免疫性胎儿水肿,心脏畸形。胸腔积液也可以导致肺发育不良和进展成胎儿水肿。
超声表现:胸腔内片状无回声区,其外形与胸腔、纵隔及肺表面轮廓吻合,大量积液常产生占位效应,纵隔与心脏向对侧移位,肺明显被压缩,呈较高回声与纵隔相连,常伴羊水过多,少数合并水肿,以胸腔积液为主要表现,基本不合并胎盘增厚或其他结构畸形。有研究发现90%的乳糜胸为单侧胸腔积液,以右侧多见。动态超声监测可评估预后并指导治疗。胸腔穿刺抽液查积液的外观、细胞学常规、生化免疫学、病原体镜检及培养等可明确积液性质。
有学者建议(1)妊娠34周前发现胎儿胸前积液,若未合并水肿且羊水量正常可每周超声监测,进展为胎儿水肿或羊水量增多时,行胸腔羊膜腔分流术,若积液进展,行胸腔穿刺抽液,积液无吸收的可选择重复胸腔穿刺抽液术、分流术或终止妊娠;若诊断时即合并胎儿水肿或羊水过多,则行分流术,并且超声监测至足月。(2)妊娠34周后发现,建议分娩前立即行胸腔穿刺抽液术。
当胎儿胸腔积液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终止妊娠:(1)水肿未改善,提示水肿原因可能为其他潜在严重疾病,(2)超声发现合并有其他结构畸形;(3)合并染色体核型异常。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欧阳春艳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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